2018年9月-10月在我中心申请职称认定的人员,收到领证短信通知后,请您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于2019年4月8日—2019年4月12日在我中心二楼业务大厅抽取“领取职称证书”号码,到22号--23号窗口办理领取职称认定证书事宜(工作日内9:00—16:30,每周三下午16:00后停止对外办公)。单位统一报送职称认定材料的由单位经办人携带单位介绍信和名单领取证书,他人代领的请携带双方的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领取证书。
温馨提示:评审类职称证书正在办理中,请耐心等待领证短信通知,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